民生電子報
7 hour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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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民眾飽受改裝車輛高分貝噪音困擾,為有效改善噪音車擾民情事,台中市政府環保局訂定「台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機動車輛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並自今(25)日起正式施行,針對未使用認證排氣管及高分貝噪音車,提高罰鍰額度,盼有效打擊噪音車,維護市民生活環境安寧。
機動車輛原地噪音檢測
環保局表示,現行噪音管制法規定針對違規噪音車輛罰鍰額度1,800元起跳,無法有效嚇阻噪音車橫行,民眾深受噪音車干擾,為回應市民對於寧靜生活品質的期待,針對中市轄內機動車輛違規情節較嚴重者,將加重罰鍰額度,機動車輛如噪音測定值超出91分貝,或超出標準值大於5分貝,將以罰鍰最高額度3,600元處分;另民眾如使用非原廠、未完成認證登記的排氣管,處分起算金額也將從3,000元提高至6,000元,如果車主重複違規將按次累計開罰至最高上限3萬元。 環保局長陳宏益進一步指出,為維護市民居住品質,環保局自112年起啟動靜城專案,不斷透過科技執法、智慧監錄、聯合稽查等多重管制措施,強力取締違規噪音車輛,統計113年針對噪音車已開罰逾3,000輛次;為強化源頭管理對症下藥,環境部與交通部今年元旦起也推行新制將機車排氣管納為管制規範。
聲音照相科技執法取締
環保局表示,台中市實施裁罰基準新制,為務實考量執法效益及民意訴求,透過加重罰鍰額度,將有助於發揮嚇阻效果,提升執法行政效益,有效遏制違規行為,杜絕噪音車,進一步維護市民生活環境安寧。 此篇文章最開始出處為: 維護城市安寧! 台中噪音車開罰新制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