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Lai傳媒、記者爆料網/周庭慶/台中報導】民眾PO網一段影片,台中市一中街與育才街口兩位民眾通過行人穿越道時

【Lai傳媒、記者爆料網/周庭慶/台中報導】民眾PO網一段影片,台中市一中街與育才街口兩位民眾通過行人穿越道時,一輛銀色自小客車疑未禮讓險些撞上,其中一名男子拍打車身提醒,致駕駛不滿,隨即將車輛違規停在車道行人穿越線上,下車與該男子發生口角,並動手推擠其胸口,影片引起熱議留言:「有夠沒水準,幹嘛動手推人啊」、「報警,至少要看他被開個6000罰單才行吧」

未禮讓行人的駕駛動手推人。翻攝畫面
台中市警二分局表示,該自小客車駕駛將車輛停在車道行人穿越線上,違規事實明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55 條第1項規定,「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於行人穿越道上,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但影片未呈現違規日期、時間,致無法逕予告發;另未禮讓行人部分,因影像未能完整呈現,仍待進一步釐清。

汽車駕駛未禮讓行人還嗆聲推人。翻攝畫面
另查該汽車駕駛男子動手推人之行爲,已涉及《刑法》傷害罪或《社會秩序維護法》「加暴行於人」,本分局呼籲影片中被害男子可就近報案,本分局依法調查究辦。本分局已透過官方帳號於Threads平台回應相關討論,鼓勵網友若目擊交通違規或相關案件,可檢附完整影像(包含清楚之日期、時間及違規過程)上網提出檢舉,以利警方依規定查證並依法舉發。

未禮讓路人的駕駛。翻攝畫面
第二分局分局長鍾承志呼籲,駕駛人行經路口應減速慢行並確實禮讓行人,共同維護行人安全;若現場發生交通糾紛或危險情形,請民眾立即撥打110報案,由警方到場協助處理,以確保自身安全並避免衝突擴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