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今日提出新草案,旨在更新過戶代理人規則,以解決代幣化股票中區塊鏈紀錄與傳統法律所有權登記不一致的「所有權差距」問題,確保數位資產交易的透明度與合法性。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SEC) 今日公布一項重大提案,旨在更新自紙本股票時代以來未曾大修的過戶代理人規則,以因應區塊鏈紀錄與代幣化證券的興起。這項變革主要鎖定解決代幣化股票(tokenized stocks)中的「所有權差距」(ownership gap)問題,也就是區塊鏈上的數位代幣記錄與傳統法律文件上的股權登記不一致的狀況。
美國證管會主席保羅·阿特金斯 (Paul Atkins) 指出,這次修訂反映了「電子通訊與區塊鏈技術在證券發行和股份轉讓中的應用」。這份提案並未直接核准任何代幣化股票平台,也未將錢包餘額視為股權的最終證明。相反地,它聚焦於發行人認定投資人所依賴的紀錄,以及負責確保這些紀錄正確性的過戶代理人 (transfer agent) 的職責。
代幣化股票主要分為兩種類型:一種是直接代表發行人登記簿上的股份(發行人支持型),直接提供股東索賠權;另一種則是透過託管機構或衍生性商品結構,提供與其他地方持有的證券相關的間接索賠權(第三方型)。無論是哪種類型,代幣的轉讓與合法認可股東的變更,可能不是同步發生的事件。過戶代理人的職責是維護發行人的官方所有權紀錄,處理轉讓並支援股息發放、投票、贖回等公司行為。
這份提案提出,當代幣旨在代表股票本身時,區塊鏈紀錄必須與發行人的主要股權登記文件保持同步。若代幣已經轉移,但官方所有權文件未反映這項變更,則代幣接收者即使控制了代幣,也無法擁有與發行人認可的股東相同的法律地位。美國證管會的擬議規則,要求釐清區塊鏈上的細節(如錢包地址、證券數量、發行日期)應如何與鏈下資訊(如持有人姓名、地址)連結,並詢問區塊鏈轉讓是否應強制要求主要股權登記文件同步變更。
此外,美國證管會也提議修改 Form TA-2 文件,要求註冊過的過戶代理人申報其利用區塊鏈技術維護主要股權登記文件或代幣化證券的數量,並區分發行人支持型代幣與第三方建立的產品,同時標明涉及的外部代幣化代理人與分散式帳本平台。儘管該提案不代表發行人支持型與第三方代幣模式等效,但有助於釐清哪些產品直接連結到受監管的所有權紀錄。目前,存款信託清算公司 (DTCC) 已在測試如何將區塊鏈表示與其背後的傳統證券連結。
這項提案仍在公開徵求意見階段,且今日並未為任何代幣化股票平台提供新的核准。美國證管會最核心的問題是,當代幣、錢包持有人與發行人紀錄不符時,過戶代理人是否仍是法律事實的最終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