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立法委員 鄭正鈐
日前前僑務委員徐佳青主委在外考察時,因涉濫用公務資源與沒有做到利益迴避而引發社會譁然,這把火燒到現在,相關爭議還持續爆出。徐佳青案涉及利益迴避及公務資源使用等問題,若經查證有違法或違規情事,就應依法負責。我們會持續關注調查進度與結果,不因個人請辭就停止追查與檢討。公帑使用本來就應接受公開檢視,不論哪個機關,只要有疑慮,就應把相關支出與核准依據說清楚。
在看看日前賴政府有推出一個橋樑計畫邀請頂尖學者來臺,目前有31位諾貝爾獎得主將來台交流,這有助於拓展學生視野與國際交流,具有正面價值。但在花費大量預算在舉辦相關計畫的同時,也了解到有學生在社群上反映的住宿、校舍與設備問題,我認為也應獲得正面回應。保障住宿安全與學習環境,是校方的基本責任,不能長期以「經費有限」帶過,應提出具體改善措施與期程。

高教資源的配置也涉及政府責任,不能全部由學校承擔。我支持教育部盤點各校需求,優先協助改善涉及安全及基本生活品質的設施,讓經費投入真正回應學生需要。
本會期我會從經濟委員會所掌部會做起,透過質詢、預算審查及要求專案報告,檢視活動、委辦及出國等經費的必要性、支出標準與實際成果。對說明不足、效益不明的項目,依審查結果及程序提出刪減或凍結要求,也會要求各部會合理運用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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