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傳媒|記者責任編輯/綜合外電報導
美國德州檢察總長派克斯頓(Ken Paxton)宣布,Google為了解決涉嫌非法追蹤並收集德州用戶個資的指控,已同意支付13.75億美元(約新台幣442億元)與德州達成和解。這也是美國各州對Google提起隱私權訴訟中,判賠金額最高的一起和解案。
這次和解涵蓋德州於2022年針對Google提出的兩起訴訟,指控其在未經用戶明確同意的情況下,長期透過Chrome無痕模式、Google地圖定位記錄與Google相簿的人臉與聲紋資料,持續追蹤並存取用戶隱私。
派克斯頓表示:「在德州,大型科技公司並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同時強調,本案揭露Google多年以來「秘密追蹤用戶行蹤、搜尋記錄,甚至聲紋與臉部辨識等資料」,如今獲得重大勝訴,是德州法庭捍衛民眾隱私權的一次重要里程碑。
值得一提的是,派克斯頓去年也成功促使Meta(Facebook與Instagram母公司)以同樣規模的14億美元,針對其未經授權使用用戶生物辨識資料提起的訴訟進行和解,凸顯德州在監管科技巨頭侵犯民眾隱私權的積極作為。
對此,Google發言人卡斯塔內達(Jose Castaneda)表示,「公司在此次和解中並未承認任何不法行為或責任,該和解案所涉及的政策,包括Chrome的無痕模式定位追蹤、Google Maps位置紀錄以及Google Photos的臉部辨識技術,均已在過去陸續調整」。
卡斯塔內達並強調:「這些是過去已處理過的舊訴訟,我們很高興能將它們一併了結,並將持續強化服務中的隱私控制功能」。雖然Google無需為此次和解再進行額外產品更改,但分析人士認為,此案可能對其他州與國際隱私監管趨勢產生示範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