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份最新分析指出,美國核電建設成本數十年來急遽攀升且發電量停滯,並非技術限制,而是政策選擇的結果;分析借鑒法國、日本、南韓和中國的成功經驗,強調集中決策、標準化設計和監管穩定性是美國重振核能的關鍵。
全球能源競賽正在進入新階段。美國核能發電量過去二十年幾乎停滯,2006 年到 2025 年間大致維持在 769 到 809 太瓦時 TWh 區間;相較之下,中國核電發電量同期大幅成長,2025 年已達 488 太瓦時,約為美國的六成。隨著人工智慧資料中心、電動車、製造業回流與電氣化需求升溫,核能不再只是環保議題,更成為能源安全、產業競爭與國家戰略的關鍵考題。
美國企業研究院分析指出,美國核電不是技術上「不能蓋」,而是長期陷入高成本、長工期與監管不確定的制度困境。1960 年代完工的美國核電廠,建設期約 40 到 60 個月;到 1970 年代晚期,同類反應爐常拉長到 150 到 200 個月,部分甚至超過 250 個月。成本也從每千瓦約 1,000 美元,升到三哩島核電事故後部分電廠接近每千瓦 11,000 美元。
問題核心不只在安全要求提高,而在監管規則多次變動並追溯適用。1979 年三哩島事故後,美國核能管理委員會將新安全規範套用到已在興建中的反應爐,導致設計反覆修改、工程重新審查、供應鏈延宕與融資成本累積。換句話說,核電廠真正昂貴的地方,不只是鋼筋、水泥與反應爐,而是時間、制度與不確定性。
國際經驗顯示,核電成本上升並非宿命。法國在 1970 年代末到 1980 年代初重複興建 900 MWe 壓水式反應爐,工期多維持在 65 到 90 個月。南韓自 1984 年推動「韓國標準核電廠計畫」,透過標準化設計、連續興建與本土供應鏈養成,長期壓低建設成本。中國則透過引進法國技術、擴大國產零組件與國家級工業政策,把核電建設視為長期產業工程,而非單一電廠採購案。
這些案例共同指出一件事:核電最怕「每一座都重新發明一次」。若每座電廠都採不同設計、不同審查、不同承包模式,成本自然難以下降;反之,若能先確定安全標準,再重複建造同一套成熟設計,工程團隊、零組件供應商、監管單位與金融機構才有機會累積經驗,形成學習曲線。
不過,核電復興也不能只看成本。核廢料處置、地震風險、社會信任、事故應變、用水需求與電價分攤,仍是任何國家無法迴避的公共議題。中國與南韓的集中決策模式雖有利於快速推進,卻未必能直接複製到美國、歐洲或台灣等民主社會。能源政策若只強調效率,忽略透明審查與公眾溝通,反而可能引發更大政治反彈。
對台灣而言,這場美中核能差距的啟示,不在於簡單複製哪一國路線,而在於重新理解能源轉型的底層邏輯。再生能源、天然氣、儲能、核能與電網韌性,並非彼此互斥的口號,而是需要被放進供電穩定、碳排成本、產業用電與社會風險中共同評估。AI 與半導體時代的電力需求,不會因政治爭論而放慢。
未來核能能否重回全球能源舞台,關鍵不只是新型反應爐或小型模組化反應爐能否成功商轉,而是政府能否建立穩定、可信、可預期的制度。能源競爭表面上是發電量之爭,真正比的是國家治理能力:誰能讓安全、成本、速度與信任同時成立,誰才可能在下一輪能源秩序中取得主導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