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本報AI製圖(示意圖)
馬來西亞
6 hour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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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本報AI製圖(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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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傳媒|方承業/綜合外電報導
摘要

馬來西亞大型上市公司已全面進入全國永續報告框架(NSRF)強制性氣候相關揭露的第一個週期,但在治理問責、氣候情境分析及排放數據等方面,企業仍顯現出明顯的準備度落差。

馬來西亞大型上市公司已全面進入全國永續報告框架(National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Framework, NSRF)強制性氣候相關揭露的第一個週期。然而,儘管面臨新規定,企業在實施準備上仍顯現出明顯落差。該框架由馬來西亞證券委員會、馬來西亞國家銀行及馬來西亞股票交易所於 2024 年 9 月共同推出。

根據 NSRF 要求,市值超過 20 億馬來西亞令吉(約新台幣 135 億元)的第一組主板上市公司,必須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之會計年度,遵循 IFRS S1 及 IFRS S2 氣候相關揭露標準。這項規範大幅擴展了揭露期望,超越傳統永續報告範疇,引進了董事會監督、氣候風險治理、情境分析及排放報告等投資者級別要求。目前約有 130 家上市公司屬於首批實施對象,其市值佔馬來西亞股票交易所總市值的八成以上。

CCR 企業服務合夥人 Raj Aggarwal 指出,馬來西亞的報告環境已從「自願性永續敘事」轉向「具財務重要性的氣候揭露義務」。他表示,當前企業面臨的最大壓力領域包括治理問責、氣候情境分析,以及可供查證的排放數據,這些數據需要能支持未來的查證要求。依據 IFRS S2 規定,企業應展現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如何在董事會層級進行治理,評估在不同氣候情境下的韌性,並揭露範疇一及範疇二排放,同時逐步邁向範疇三報告。

除了內部合規壓力,馬來西亞國家銀行的氣候風險管理與情境分析政策,也強化了銀行及金融服務業的類似要求。同時,供應歐洲及跨國市場的馬來西亞製造商,日益需要提供經過驗證的排放資訊,以符合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的要求,以及 European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Standards(ESRS)等國際框架下的範疇三報告義務。

NSRF 的實施將採分階段進行,其他主板上市公司將自 2026 會計年度起實施,而 ACE 市場上市公司及大型非上市公司則預計自 2027 會計年度開始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