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國司法體系正探討法官如何負責任地運用人工智慧(AI),以提升效率但不取代人類判斷。專家與法官們強調,AI僅是輔助工具,其生成內容必須經過人類法官的嚴格獨立驗證,因AI缺乏推理與道德判斷能力,而核心的司法裁決仍須由人來執行。
隨著人工智慧(AI)技術日益普及,司法系統內部對AI的運用與規範正掀起熱烈討論。專家與法官們認為,法官在運用AI工具時必須保持高度警惕與責任感,這不僅能提升司法效率,更能為整個法律專業領域樹立負責任的標準。
美國馬里蘭州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馬修·J·法德爾(Matthew Fader)指出,AI技術正以驚人的速度普及,其影響力超越他過去一生所見的任何科技。他強調,AI應扮演提升人類判斷的輔助角色,而非完全取代。AI最大的價值在於減輕繁瑣的準備工作負擔,例如摘要法律文件、組織紀錄、辨識待審問題,以及澄清專業術語或法律條文。這意味著法官可以在深入分析前,透過AI快速掌握案件核心。
然而,AI的運用並非毫無風險。馬修·J·法德爾大法官明確表示,AI並非「真相探測工具」,而是一種「不具真相意識的預測工具」。他解釋,AI僅能依據訓練數據中的模式生成統計上可能的結果,缺乏推理、權衡價值、同理心及道德判斷的能力,也無法理解法律應如何隨著正義需求而演進。因此,法官絕不能將核心的司法判斷、自由裁量權或決策過程委託給AI。
為確保負責任的AI使用,專家們提出了幾項關鍵原則。滑鐵盧大學電腦科學教授毛拉·R·格羅斯曼(Maura Grossman)建議,在使用任何AI工具前,都應先問:「我們的目標是什麼?哪種工具最適合?」她與其他專家強調,法院的資訊科技部門應審核所有使用的AI工具,確保其符合服務條款,並關注提示詞是否被保留、數據是否用於模型訓練,以及機密資訊有無洩露風險。此外,法官在向AI下達指令時,應要求其標註所有來源、指出不確定之處,並中立呈現論點,同時明確指示AI不得憑空臆測。
最核心的原則是「任何AI提供的內容,都必須經過驗證」。報導引述法官凱文(Justice Kevin)的話表示:「AI給我的任何東西,我都要驗證。」這意味著,所有AI找出的案例、提供的引述、生成的事實摘要,都必須與原始資料進行交叉比對。這並非減損AI的價值,反而是使其價值得以實現的關鍵實踐。透過這些嚴謹的紀律流程,法官們能有效防範AI可能出現的錯誤,例如混淆異議與多數意見、誤報下級法院裁決,或誤引資料。
那些能夠審慎運用AI,建立清晰防護措施、嚴格驗證並堅守人類判斷核心的法官,將為整個法律專業樹立重要的行為準則。這些「有備而來」的法官將更能識別檔案中AI內容的謬誤,為書記官和工作人員設定知情的期望,並在訴訟中出現AI相關問題時,提出精準的質疑,引導司法系統穩健地邁向AI時代。
